原標題:山東:重大活動舉辦前至少進行1次檢驗性演練
山東省政府安委會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管理將被納入各級政府風險防控重要內容,強化常態化安全管理,重大活動舉辦前至少進行1次檢驗性演練。
各級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部門職責和分工,以社區(村)網格為基層管理單元將人群經常聚集的廣場等公共場所納入監測網絡并進行日常監測;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的場地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人員聚集場所經營者和大型活動組織者要對風險點進行排查,全面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企業及活動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合理配置應急救援裝備,完善監控設施,定期進行安全巡查。
對于新業態,要按照“誰的場地誰負責”“誰掛牌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網紅點”打卡地、現場直播聚集地、密室逃脫、劇本殺等新業態新風險的安全管理。場地負責人或所有人要及時掌握現場人員聚集情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嚴防人員聚集引發事故險情。網絡直播人員發現現場人員聚集過多、易發生險情的,要及時向場地管理方或所有人報告,協助做好人員、現場管理。要加強野外洞穴安全管理,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野外洞穴臺賬,確保一村不落、一洞不漏,嚴厲打擊各類以俱樂部、朋友圈等形式組織的非法“野外洞穴探險”“地心探險”“礦坑避暑”等行為。
參照《若干措施》,山東將逐一細化強化勞動密集型企業、旅游景區、民政服務機構、客運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公共場所的安全防范。所有人員聚集場所經營者和大型活動組織者都要組織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應急演練,重大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辦前至少進行1次檢驗性演練。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付玉婷 報道)